芳香)因未按照《化妆品监督办理条例》规则发布化妆品成效声称根据的摘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办理条例》的相关规则被罚。 行政处罚决议书显现,经查,天津芳香作为化妆品存案人,于2024年4月18日在化妆品注册存案信息服务平台上存案上述“1987 VROMA柔肌舒缓精萃露”的产品。天津市药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1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查看时发现,在当事人的存案办理体系账号以及国产一般化妆品存案信息数据查询界面中,均未能查询到上述产品的成效声称根据的摘要。经查,天津乐活芳香自完结该款产品存案后,直至查看当日,这期间并未按照《化妆品监督办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则,发布该款“1987 VROMA柔肌舒缓精萃露”产品的化妆品成效声称根据的摘要。后当事人活跃整改,在完结该款产品的材料收拾后,于2024年8月2日提交上传了该款产品的成效声称根据的摘要。 天津市药监局以为,天津乐活芳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办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则,根据《化妆品监督办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责令其改正上述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并决议给予正告及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